4)三国末年真实的人口状况(转载)_最后的三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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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及“兵家”与“吏家”,其本身就是不全面的。

  (4)少数族大多不在州县的编户之内

  汉魏之际,西北边陲少数族陆续向内地迁移的人数很多。汉族统治者为了加强对边境少数族的控制,和补充内地劳动人手及兵源的不足,招引或强制塞外鲜卑、乌丸、匈奴、羯、氐、羌等族人民徙居内地。这些少数民族内迁后,虽与汉族犬牙交错地杂居在一起,但他们多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武装组织形式,不在州县的编户之内。蜀汉境内处于时叛时服之中的南中地区的少数族人民,以及东吴境内累经征伐的少数族山越,也有部分置于国家的编户之外。

  综上所述,三国时期从政府分割出去的“部曲”、“佃客”、“奴婢”等世家豪族的私家户口,由国家典农机构管辖下的屯田上的生产者“屯户”,郡县编户之外另立户籍的“兵户”、“吏户”,以及仍保持其原有部落组织形式的少数族的“牧户”等不属于郡县管辖下的人户,已远远超过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,再加上郡县编户中广大自耕农因逃避赋役而流亡的“逃户”、“漏户”,封建国家地方行政机构郡县所能直接控制的人户,仅仅是整个户口数的一小部分而已。

  3.对三国人口的再估计

  倘就三国时期造成户口统计数字偏低的诸因素,细加稽考,仍不难作出相对来说比较接近于实际的推论。

  (1)三国时期,因世家豪族与中央皇室共同瓜分土地与劳动力,而被摒诸国家编户之外的私家佃客,其具体人数已无法确知。《抱朴子·吴失篇》对吴“势力倾于邦君,储积富于公室”的世家豪族,曾有“僮仆成军”的描述。近人李剑农先生论及“冒荫之事已盛行于三国晚期”时,提出“盖依附私家为私家之部曲佃客,不列入国家之编户者,当数倍已登记之户口也”。如除去其中列入“兵户”的部曲,并考虑到各地荫附私家佃客程度的不平衡,则即使最保守的估计,世家豪族所荫附的私家佃客,也要倍于州县编户,其数当在2,946,000余户,15,344,000余口。

  (2)屯田的生产者“屯田客”的人数,史无记载。因中原战乱荒芜土地及亡民较多的曹魏实行屯田最为普遍,其屯田区遍布于西起上邽(今甘肃天水),东至青、徐,北至幽、蓟,南及淮南的广大地域。文帝谢劝进令云:“且闻比来东征,经郡县,历屯田,百姓面有饥色”,将屯田与郡国并列,正是屯田组织遍及各地的明证。蜀汉为解决军粮运输的困难,在接近前线的汉中推行屯田。东吴“新都(今浙江淳安)都尉陈表、吴郡都尉顾承,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(今江苏武进),男女各数万口”。见于《宋书·州郡志》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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