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章 约翰的能力_从血族男爵开始成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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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浪费他的血能?

  孟岩可没有兴趣养一个废物。

  一番寻找下来,身患绝症的约翰自然就成了孟岩最好的人选。

  约翰是白手起家的富豪,智力能力都是一流水准。

  并且身患绝症,对生命的渴望无比的强烈。

  如果有机会能够治愈绝症,获得新的生命,约翰自然不会放弃。

  所以,当孟岩出现在他的面前时,展现了血族的力量后,并告诉他,只要成为血仆,就可以治愈绝症后。

  约翰心甘情愿地表示,愿意接受血仆仪式,成为孟岩的血仆。

  普通人成为血仆后,可以获得血族男爵的一部分力量。

  这部分力量,最多不会超过血族男爵本身的十分之一。

  所以,培养血仆或者血奴是一件比较消耗血能的事。

  一般的血族男爵,最多只会陪养一到两个血仆或者血奴。

  以前的莱恩,因为每五十年都要贡献一半的血能给威廉子爵,基本断了晋升子爵的念想。

  所以他培养了数量很多的血奴,也不怎么在乎消耗的血能。

  而孟岩不同,他可是要准备积累血能,晋升血族子爵层次的。

  短时间内,他只打算培养一个血仆。

  所以,将约翰成功转化成血仆后,就不会再第二个血仆了,以免浪费他的血能积累。

  约翰成为血仆后,不但获得了普通血族男爵层次十分之一的力量,身体上的绝症也被血能彻底治愈,寿命大大延长,远远超过普通人。

  除了不能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外,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的缺点。

  对于为他进行血仆转化仪式的孟岩。

  约翰内心一直非常的感激,认为是孟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。

  平时,孟岩交代的事情,他做的也是格外的认真,一丝不苟。

  这次帮助孟岩搜集邪灵与恶魔的资料,实在是给了他不小的惊喜。

  孟岩用手指缓缓摩挲着手里的羊皮手稿,心中十分地满意。

  想了想,他对约翰承诺道:

  “约翰,如果这些手稿对我有用,我晋升子爵层次后,将赐予你初拥。”

  约翰面露激动之色,单膝跪地,道:

  “谢男爵大人。”

  这几年,孟岩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强,约翰是感受最清楚的人。

  特别是今天,约翰能够明显的感受到,孟岩的气息已经强大到了,一个对他来说,不可思议的程度。

  因为和玛丽非同一般的关系,约翰曾经有幸远远地见过凯瑟琳子爵一面。

  如今孟岩的气息,已经非常接近凯瑟琳子爵了。

  这意味着什么,约翰再明白不过了。

  而一旦获得了一位血族子爵的初拥,他就将成为真正的血族男爵。

  不用再担心,无法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。

  虽然还会厌光,但是普通的光,已经无法对血族男爵产生伤害了,顶多让其异常难受罢了。

  而且,寿命也会延长到千年以上。

  想到这里,约翰不禁对未来充满了希望。

  他的心中暗下决心,要想办法和玛丽好好沟通一下,争取再多拿出一些羊皮手稿,献给男爵大人。

  孟岩点了点头,对于约翰的反应,他并不感到意外。

  毕竟,血仆和血族男爵,是质的区别。

  接下来,孟岩将手中的羊皮手稿分成两部分。

  一部分,是五张只有基础魔力痕迹的羊皮手稿。

  这些手稿只是因为一些意外的原因,沾染上了一些低层次魔力罢了,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。

  另一部分,则是七张真正残留着恶魔气息的羊皮手稿。

  约翰精神力薄弱,无法分清这其中的区别,很正常。

  孟岩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那七张具有恶魔气息的羊皮手稿。

  拥有着莱恩和绿色邪灵的全部记忆,他能辨别出,这七张手稿上的恶魔气息,都是普通恶魔级别。

  他眼中露出期待之色。

  希望能从中获得一些收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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